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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场所许可证(马来西亚):外国制造商在委任LAR之前需要了解的事项

28 6 月, 2026
图表显示外国制造商、持有MDA准入许可证作为授权代表的马来西亚LAR,以及在MeDC@St中记录的器械注册的三方结构
外国制造商无法直接持有MDA准入许可证。这一单一结构性事实造成了法律、商业和过渡风险,大多数制造商在与马来西亚LAR签约之前并未完全理解。本简报中的要求来自主要MDA来源,包括《2012年医疗器械法令》(Act 737)、《2012年医疗器械法规》及MDA指导文件;在依赖这些信息之前,请对照当前官方指导进行核实。

《2012年医疗器械法令》(Act 737)划定了清晰界线。除非某一机构持有有效的准入许可证,且您的器械以该机构名义完成注册,否则您的器械无法进入马来西亚市场。问题在于,作为外国制造商,您无法成为该机构。您的马来西亚本地授权代表(LAR)以其授权代表(AR)身份持有准入许可证。您的器械注册以该LAR名义载入MeDC@St系统。一旦合作关系终止,注册记录不会自动转至新LAR名下。了解准入许可证是什么、它带来哪些义务,以及更换LAR在时间和市场准入方面的实际代价,是制定任何可信市场进入计划的起点。

MDA准入许可证是什么,为何存在?

准入许可证是法定要求,而非注册程序。Act 737第15(1)条规定,任何机构不得进口、出口或在市场上销售任何已注册的医疗器械,除非持有依据该法令授予的准入许可证。依据同法第15(2)条,未持有许可证从事相关活动的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并罚。这绝非一项宽松的合规要求。

该许可证的存在是为确保马来西亚境内所有处理医疗器械的实体均可被识别、须承担责任,并在经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下运营。许可证分为四类:制造商、授权代表(AR)、进口商和分销商。每类对应特定活动。对于通过马来西亚LAR进入市场的外国制造商,与之相关的是AR类许可证。

该许可证并非按器械风险类别颁发。单一AR准入许可证涵盖A至D类器械,前提是LAR持有的GDPMD证书范围涵盖相关产品类别。类别区分主要体现在器械注册层面,而非许可证层面。A类器械的合格评定路径较轻;B、C、D类则依据MDA指导文件MDA/GD/0070,需要由注册合格评定机构(CAB)审查更为全面的技术文件。

外国制造商能否直接持有准入许可证?

不能。Act 737第2条对”机构”的定义,将机构资格限定于依马来西亚法律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或受其管辖、且主要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个人或公司。没有马来西亚法律实体的外国制造商无法满足该定义,因此无法申请或持有准入许可证。

外国制造商的唯一途径是委任一家马来西亚注册公司作为其授权代表。该AR以其自身名义持有准入许可证。器械注册同样以AR名义载入MeDC@St系统。外国制造商不直接控制这些注册记录。

这一安排带来若干结构性后果。Act 737项下所有监管义务的法律责任转移至AR。若AR的准入许可证被暂停或吊销,外国制造商的市场准入随之消失。依据Act 737第21条,准入许可证属AR被许可人专属,未经MDA书面事先批准,不得转让或转移给其他方。未经授权的转让依据同条款,可处以5万至5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

唯一的结构性替代方案,是外国制造商依据《2016年公司法》在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该马来西亚实体将符合机构定义,并可以制造商类别许可证的名义自行持有。这是一种独立的公司结构,具有不同的义务,不等同于LAR安排。

2024年MDA单一许可证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案是,捆绑式多角色准入许可证已不复存在。2024年之前,单一准入许可证可同时涵盖多种角色,允许AR在一份许可证下同时进行进口和分销。2024年卫生部长第1号总令终止了这一安排。

自2024年2月16日起,新申请仅限每份许可证一种角色。自2024年7月1日起,不再接受合并多角色许可证的续期申请。AR许可证现仅允许器械注册活动。若LAR同时进口器械,须持有独立的进口商许可证。若同时分销,须持有独立的分销商许可证。每项均须配备由MDA注册的马来西亚CAB颁发、范围涵盖该特定活动的独立GDPMD证书。

对于正在评估LAR的外国制造商而言,实际影响在于:此前将三种角色捆绑在一起的全服务AR,现须持有三份独立许可证和三份独立GDPMD认证。这意味着更多合规负担、更多续期管理事项,以及更多可能影响市场准入的失效节点。在对任何LAR进行尽职调查时,请确认当前哪些许可证有效、各许可证到期时间,以及每项范围的GDPMD认证是否持续有效。

准入许可证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多长时间?

MDA公布的KPI为评估员收到完整申请之日起14至21个工作日(MDA门户公告)。该计时仅在MDA收到完整提交材料后开始。而准备完整提交材料才是更困难的部分。

在LAR通过MeDC@St提交准入许可证申请之前,须满足四项前提条件。第一,须为已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并拥有一位在马来西亚居住、来自高层管理层级的责任人。第二,须使用MDA/GD/0027附件B中MDA规定的模板,获得由母级法定制造商(而非地区办公室或子公司)签署的授权书。第三,须建立符合GDPMD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由MDA注册的马来西亚CAB颁发的GDPMD合格证书。第四,须在提交前在MeDC@St中完成注册账户。

GDPMD认证步骤是影响时间线的关键因素。对于新建立的LAR,来自合格马来西亚CAB的审核和认证在准入许可证申请甚至提交之前,就需要数月时间。临时GDPMD证书可用于首次准入许可证申请;但须在准入许可证续期前取得完整证书。

提交后,MDA可将不完整申请退回一次,给申请人30个工作日提供所需信息或文件。若30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完整回复,申请将依据Act 737第17条被拒绝,且申请费不予退还。申请人可重新申请,但须再次缴纳申请费。自2026年4月16日起,准入许可证仅以电子形式颁发,待MeDC@St申请状态显示”完成”且已缴纳许可证费用后,可从MeDC@St下载(MDA公告,2026年4月16日)。

费用是多少?

所有费用均载于《2012年医疗器械法规》第五附表。新AR准入许可证的总费用为4,250令吉:提交时缴纳250令吉申请费,批准后缴纳4,000令吉许可证费。续期总费用为2,200令吉:200令吉申请费加2,000令吉许可证续期费。

进口商或分销商许可证的新申请总费用为每份许可证2,250令吉;续期为每份1,200令吉。依据单一许可证政策,同时持有三种角色的LAR须就三份独立申请缴纳三套费用。

准入许可证本身的费用并非主要成本所在。CAB审核和GDPMD认证费用、跨多个范围维持认证合规的基础架构费用,以及LAR更换过程中器械注册所有权变更费用,才是真正的成本所在。所有权变更按每个医疗器械注册ID收取500令吉,由新进AR缴纳(MDR 2012第五附表)。

准入许可证持有者承担哪些持续义务?

准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续期窗口在到期前12个月开放;实际操作中,LAR应在到期前不晚于90天启动流程,以留出时间处理不足之处,包括GDPMD重新认证。

依据Act 737第37至42条及《2019年医疗器械(机构职责与义务)法规》,AR须为每件进口和投放市场的器械保存分销记录,运营上市后监督系统,维护书面投诉处理程序,并在强制时限内向MDA报告事故。依据Act 737第40条,严重公共卫生威胁须在48小时内报告。已导致或可能导致死亡或健康状况严重恶化的事故须在10天内报告。所有其他故障、性能下降或标签不当须在30天内报告。

GDPMD证书须始终保持有效。MDA合规处对持牌机构进行预告和不预告的监察检查。在续期周期内失去GDPMD认证属于即时合规违规,而非仅是续期问题。

对外国制造商而言,有一点值得直言。您的LAR在Act 737项下承担的监管义务不会再委托回给您。AR才是负责方。若其错过上市后报告期限或未能通过合规检查,后果将落在LAR的许可证上,而那同样是您的市场准入。

更换LAR会发生什么,真正的市场准入风险是什么?

更换LAR并非终止合同。这是一项有监管规定程序的过渡,无法绕过。

当您向现任AR发出终止通知并委任新AR时,以现任AR名义持有的器械注册不会自动转至新AR名下。须依据MDA/GD/0041(2016年第3号循环信)提交独立的所有权变更申请。MDA对所有权变更的目标处理时间约为完整提交后30个工作日。但要达到完整提交,新AR必须已持有有效的AR准入许可证,且已由MDA注册的马来西亚CAB颁发有效的GDPMD认证。

因此,完整流程为:新AR完成公司注册和GDPMD基础架构建设,从马来西亚CAB取得GDPMD证书(数月),提交准入许可证申请(完整提交后14至21个工作日),取得许可证,再提交所有权变更申请(约30个工作日)。此外,在所有权变更申请处理前,受影响器械在MeDC@St中不得有任何待处理申请。所有未完结的续期或修改申请须先完成或撤回。

从更换决定到器械注册记录正式转至新AR名下,端对端的实际时间为四至八个月。对于从零开始、尚无任何许可证的新AR而言,这是保守估计。

在过渡期间,现任AR对器械注册记录保留法律所有权。一旦商业关系破裂,市场活动通常会停止,即便器械在形式上仍处于注册状态。这一空档期正是销售流失、标书机会丧失、医院供应连续性中断的时间段。依据MDA/GD/0027第二版,现任AR对已投放市场的器械继续承担上市后义务,直至新AR在所有权变更完成后正式接手责任。每个注册ID的500令吉费用由新AR缴纳,现任AR不予退还。

结构性教训简单明了:在向现任AR发出任何终止通知之前,提前启动新AR的建设工作,包括GDPMD认证和准入许可证申请。终止通知发出与新AR完全运营之间的空档,是马来西亚市场进入周期中商业风险最高的节点。

准入许可证申请最常见的失败原因是什么?

有三个失败点风险最高,应在任何申请提交之前解决。

第一,授权书由地区办公室而非母级法定制造商签发。MDA明确要求授权书须来自器械技术文件中同名制造商的法律实体。无论其如何声称授权,亚太地区办公室、子公司及国家销售办公室均不予接受。通过新加坡或香港地区总部处理亚洲监管事务的跨国制造商,经常因此遭到拒绝。授权书还须严格遵循MDA/GD/0027附件B中规定的模板,包括附件1列明授权医疗器械的清单。即便内容上基本完整,商业性起草的授权文件也会被拒。

第二,来自外国CAB的GDPMD认证。无论其具备何种全球资质,英国BSI、英国SGS和TüV等国际CAB均不在Act 737接受之列。只有依据Act 737第10条在MDA注册的CAB方符合资格。这是最常导致外国制造商延误的假设,尤其是那些以为来自国际CAB的现有ISO 13485认证在马来西亚同样适用的制造商。

第三,LAR更换过程中新AR的准备时间不足。在新AR持有有效准入许可证和GDPMD认证之前就发出终止通知的制造商,将面临市场准入空档。对于从零开始建立新AR而言,四至八个月是现实的准备时间窗口。该缓冲时间必须在发出任何终止通知之前纳入过渡计划。

除上述三点之外,中高风险失败因素还包括:责任人未在马来西亚居住或职级不属于高层管理层;在2024年2月16日之后,依据单一许可证政策仍提交多角色申请;未在30个工作日内回应MDA的补充材料要求,导致申请被拒且申请费不予退还;以及允许临时GDPMD证书在准入许可证续期日期前未升级为完整证书。


常见问题解答

外国制造商能否直接持有MDA准入许可证?

不能。《2012年医疗器械法令》将机构资格限定于依马来西亚法律注册成立、且主要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实体。外国制造商必须委任马来西亚LAR,由其以授权代表类别准入许可证的名义代为持有。

获得MDA准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MDA公布的KPI为完整申请提交后14至21个工作日。但申请前须取得GDPMD认证,且须由MDA注册的马来西亚合格评定机构(CAB)颁发,通常需额外数月时间。不完整申请仅退回一次,须在30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申请被拒且申请费不予退还。

在马来西亚更换LAR后,我的器械注册会发生什么?

原LAR持有的器械注册不会自动转移。必须依据MDA/GD/0041提交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申请,完整提交后目标处理时间约为30个工作日。端对端而言,从终止合作到注册记录转至新LAR名下,实际时间可能需要四至八个月。

一份MDA准入许可证是否涵盖所有医疗器械类别?

是的。授权代表类别许可证不按器械风险等级颁发,涵盖A至D类。但LAR持有的GDPMD证书必须涵盖所处理的特定产品类别。新增产品类别须先向CAB更新GDPMD证书范围,方可继续。

MDA单一许可证政策是什么,对我的LAR有何影响?

依据2024年卫生部长第1号总令,自2024年7月1日起,每项机构角色须持有独立许可证。授权代表许可证现仅涵盖器械注册活动。若您的LAR同时进口或分销,须分别持有独立的进口商和分销商许可证,每项均须配备独立的GDPMD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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